
非法捕捞田螺怎么处罚?

非法捕捞田螺的处罚依据涉及中国渔业法和相关地方规定,非法捕捞者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,包括罚款和没收非法捕捞的田螺,在严重情况下,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,如拘留甚至有期徒刑,非法捕捞行为还可能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,影响生态平衡,建议遵守法律法规,避免非法捕捞田螺等水生生物。近年来,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,非法捕捞行为受到严格规制。田螺作为淡水水域常见底栖动物,其过度捕捞可能破坏水生生态平衡。本文依据渔业法、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,系统梳理非法捕捞田螺的法律责任界定与监管主体职责。
非法捕捞田螺怎么处罚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非法捕捞行为将面临梯度式处罚:
1.行政处罚层面
使用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等破坏性方法,或在禁渔区/禁渔期捕捞的,没收渔获物及违法所得,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;
情节严重(如渔获物超量、使用禁用工具)的,没收渔具并吊销捕捞许可证;
情节特别严重(如大规模捕捞)的,可没收渔船。
2.刑事追责层面
依据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条及2022年最高法、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,符合以下情形构成“非法捕捞水产品罪”:
在禁渔区使用电鱼、毒鱼等禁用方法捕捞;
非法捕捞量达500公斤以上或价值超1万元;
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捕捞50公斤以上或价值超1000元。
犯本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罚金,单位犯罪的实行双罚制。
非法捕捞归哪个部门管?
1.行政监管主体
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(渔政管理机构)是主要执法主体,职责包括:
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执法,查处电鱼、毒鱼等违法行为;
监管禁渔期/禁渔区制度执行,对违规捕捞实施行政处罚;
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非法渔获物交易链条。
2.刑事司法衔接
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,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:
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非法捕捞行为,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;
检察机关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,引导侦查取证,确保行刑衔接顺畅;
2024年最高检工作座谈会明确,对渔获物数量少、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的,可作不起诉处理,体现宽严相济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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