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?

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?
不合法。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,必须包含在书面合同中,单独约定试用期或未签合同均属违法。
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需支付双倍工资(最长11个月)。满一年未签的,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需立即补签并支付相应赔偿。
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而无正式合同期限,该“试用期”条款无效,劳动者可直接主张转正后工资标准,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补发工资差额的责任。
未签合同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,劳动者发生工伤时,企业需自行承担医疗费、伤残津贴等全部赔偿责任,且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分摊风险。
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吗?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二条及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六条,劳动合同期满后,劳动者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,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续签书面合同的,需支付双倍工资。支付时段自合同到期次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,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止,最长不超过11个月。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正常出勤的月工资,不含加班费、奖金等非固定收入。
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,从应签合同满一个月之日起算。若用人单位提出续签而劳动者拒绝,则劳动者无权主张双倍工资。
若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合同,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需立即补签并支付此前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。
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签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;协商不成时,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确认劳动关系、补缴社保并支付赔偿。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